急難救助,可向苗檢申請



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新聞稿     97.05.14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劉檢察長家芳、司法志工協會理事長劉玉珍,於今(14)日上午11時,至法鼓山苗栗辦事處,由緩起訴處分金項下提撥急難救助金2萬元,作為協助救助大陸地震震災使用,期能對諸多受難之災民及土地,略盡綿薄之力,充份發揮人道救援無國界之精神,並在苗栗地區發揮拋磚引玉之效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與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合作,自今(97)年1月起規劃並執行「點燃希望之光」計畫,於該計畫中設置「急難慰助金」新台幣六十萬元,此次中國四川汶川縣等地區發生強烈地震,造成四川地區人民生命財物及地方建設之重大損失。大陸地區強震肆虐,人民流離失所,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司法志工協會同仁均感同身受,故透過法鼓山苗栗辦事處,捐贈緩起訴金2萬元,期能予以必要且即時之協助,並結合地檢署及各協會的資源、力量及影響力使救災更為順利,期使受災大眾能早日脫離苦難。




97年5月15日--自由時報-A13版


97年5月15日--中國時報-C2版



97年5月15日--聯合報-C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