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助貧生,贈緩起訴慰問金



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新聞稿     97.04.16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劉檢察長家芳、孟主任檢察官令士,於明(18)日上午,親率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劉理事長玉珍及司法志工,至君毅中學慰問該校學生「小奕」,並由緩起訴處分金項下提撥急難慰助金2萬元,期能充分發揮緩起訴處分金效益,以彰顯檢察官柔性關懷角色。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與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合作,自今(97)年1月起規劃並執行「點燃希望之光」計畫,於該計畫中設置「急難慰助金」新台幣六十萬元,由苗栗縣民於有急難之須要時,得以申請使用。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於本(4)月12日,自平面媒體得悉,君毅中學學生「小奕」,其父親及姊姊均為殘障人士,平日依靠父親及姊姊之微薄殘障津貼,以及母親從事看護之收日維生,惟因於今年春節期間母親因腦部血管瘤開刀後過去,家庭頓失收入依靠。經司法志工協會先行派員慰問及訪查後,發現「小奕」家中確有急難救助之須要,於是點燃希望之光計畫中之急難救助金撥款予以補助,期能幫助「小奕」走出困境,並順利完成國中學業。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平日除積極偵辦肅貪、查賄、緝毒、民生犯罪及危害治安等重大犯罪行為外,亦積極展現柔性關懷角色,與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觀護人協進會、更生保護會苗栗分會及被害人保護協會等機構充份配合,運用緩起訴處分金提供苗栗縣境內弱勢及犯罪被害民眾必要且即時之協助及關懷,期能在剛性司法之追訴犯罪外,更發揮柔性司法的一面,對於有急難或困境之苗栗縣民予以必要且即時之協助,以地檢署及各協會的資源、力量及影響力使國家、社會更為安定,達到使壞人擔心、好人安心的目標,並使所有苗栗縣民均能安居樂業。




97年4月17日--中國時報-C2版


97年4月17日--自由時報-C2版




97年5月15日--自由時報-A18版


97年4月17日--聯合報-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