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此,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下稱本會)為協助加強縣民對知法崇法的認同、對守法的維護和對司法的信賴,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本會宗旨為一、主動提供便民服務。二、建立洽詢管道。三、輔導訴訟程序。四、宣揚法治精神。五、預防犯罪減少訟源等。
本會服務範圍包括引導各單位洽公、協助辦理保證金退回、易科罰金及加發死亡證明等事項及案件查詢。有時遇到情緒激動的洽公民眾,司法志工們就要扮演安撫和傾聽的角色。此外,外勤部份包括十八鄉鎮的下鄉法律巡迴宣導及諮詢、反賄選、反詐騙、反毒品、反竊盜….等宣導活動,不勝枚舉。
為達法治教育向下紥根的目的,苗栗地檢署特別設立了法治教育中心。積極安排縣內各級機關團體及學校來法院及檢察署參訪,行程包括簡報(案例解說職掌簡介)、參觀及模擬法庭的劇情演出,並給予參加人員有獎徵答品,也驗收參訪人員的吸收成果。成立施行以來,已有一萬兩千人次的參與,本會均派有人員全程協助及解說。
本會成立,即將邁向第十個年頭,對於浩瀚的法律範圍,民眾們想探索及了解的還很多,需要建立對司法的尊重及信賴也不是ㄧ蹴可幾的,本會能夠努力的部分仍多,希望未來仍秉持一貫的宗旨擴大服務範圍、提昇服務品質,以實際的行動為苗栗縣營造一個更值得信任、更加溫馨的司法環境而加油!!
司法志工張惠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