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轄內社區民眾及團體。
- 各級學校組成團體。
- 機關團體或其他事業單位組成之團體。
- 活動範圍:苗栗縣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法院法庭,可供民眾參觀之區域。
- 社區居民以30~40人為原則。
- 社團成員以20~30人為原則。
- 各級學校以班級安排,每場次以一班為原則。
- 本活動以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指導單位,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為主辦單位。
- 訴訟時基本權益。
- 毒品危害之防治。
- 自我權利之保護。
- 如何預防犯罪。
- 如何保留證據。
- 自法院可以請求什麼。
- 學生易觸或誤解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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