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宣導活動

壹、活動宗旨

為加強民眾及學校師生的法治觀念,結合社區內各鄉鎮公所、社團、學校等集會時間,藉由講師授課、法律諮商等法治宣導,導正法治觀念,以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識,達到知識與生活合一,進而成為良好現代公民之目標。

貳、活動規劃

(一)全縣各鄉鎮辦理一場次為原則,自1月起至12月止約20場次,學校及社團部份則預定辦理30場次,共計50場次。另視需要得再增加。

(二)以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本規劃指導單位,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為本規劃之主辦單位。

(三)參加對象為本縣轄境內社區居民、社團成員、各級學校學生等。

(四)每場次參加人數:
  1. 社區居民以40~50人為原則。
  2. 社團成員以20~30人為原則。
  3. 各級學校以各校自行安排為原則。
(五)活動地點:請各鄉鎮公所提供適當場所,或由執行單位依申請單位及人數,洽適當場所舉辦。

(六)經費來源:擬申請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之緩起訴處分金。

(七)師資:具有法學素養之講師等。

(八)授課方式採專題演講,配合法治教育、有獎徵答、志工服務與法律諮詢等活動進行。

參、預期效益:

(一)期能逹成服務全民的目地,不論貧富及知識程度都可以願意親近並使用司法。讓其成為生活中的一部份,民眾才能關心並協助司法,互蒙其利,提高對司法的信任度,增進民眾對法的基本認知及自我權利的維護,方能逐步逹到一個優質的公民社會。
(二)為避免學生因不知法而誤法網,實有對法律相關常識的加強宣導,讓學生自然而然並主動了解法律,相信學生對法律有了充分的認知後,在行為上能懂得「理性」地三思而後行,進而成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