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燃希望之光計畫

計劃引言:
在黑暗絕望中,我們看見真知灼見。我們點燃希望之光--它,永不熄滅。 
在頹喪的絕境,我們看見遠夢理想。我們播種勇氣之樹—它,繁茂滋長。
在枷鎖的嚴冬, 我們看見遠夢理想。
我們溶解慵懦的寒雪,重生之河源源而流。 
我們讓遠夢像河中天鵝翔泳,真知憧憬已成事實。 
寒冬轉為盛夏,枷鎖化為自由。~~這是我給你們的傳承。 
啊!自由的世代謹記起我們~~懷抱真知灼見的世代(愛爾蘭獨立宣言蕭嫣嫣譯)

計劃目的: 
當苗栗縣市居民,遭遇特殊境遇或事故,能提供【即時】的慰助金。讓這樣的計劃,為苗栗縣民點燃一盞永不熄滅的希望之光。將希望的光芒照亮每一個黑暗的角落,使這塊土地因為滿滿的愛心,發光發熱。

計劃說明: 
由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辦理,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 專戶補助辦法之設置目的,為推展苗栗地區公益發展及社會福利工作之需要,解決目前苗栗地區民眾之生活緊急狀況即時所需及圓夢之相關計劃。

服務對象: 
苗栗縣市之弱勢家庭或經相關機關、團體,轉介之個案。



相關申請書下載: